近年來
輥筒輸送機,皮帶輸送機等輸送配件出口呈上升趨勢,為方便行業內出口查詢,本公司搜集了輸送機出口海關分類編碼供大家參考
2018年海關進出口稅則稅則信息主要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2018年版),并依據海關總署發布的最新公告實時更新。我們對各層級描述進行了一定整理和完善并將持續改進,便于廣大用戶更簡便地進行查詢。(以下信息僅供參考,請以原版和官方信息為準。)
第十六類 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制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 類注
第八十四章 核反應堆、鍋爐、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 章注
核反應堆;核反應堆的未輻照燃料元件(釋熱元件);同位素分離機器及裝置:
蒸汽鍋爐(能產生低壓水蒸汽的集中供暖用的熱水鍋爐除外);過熱水鍋爐:
集中供暖用的熱水鍋爐, 但稅目84.02的貨品除外:
稅目84.02或84.03所列鍋爐的輔助設備(例如, 節熱器、過熱器, 除灰器、氣體回收器);水蒸汽或其他蒸汽動力裝置的冷凝器:
煤氣發生器, 不論有無凈化器;乙炔發生器及類似的水解氣體發生器, 不論有無凈化器:
汽輪機:
點燃往復式或旋轉式活塞內燃發動機:
壓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柴油或半柴油發動機):
專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07或84.08所列發動機的零件:
水輪機、水輪及其調節器:
渦輪噴氣發動機, 渦輪螺槳發動機及其他燃氣輪機:
其他發動機及動力裝置:
液體泵, 不論是否裝有計量裝置;液體提升機:
空氣泵或真空泵、空氣及其他氣體壓縮機、風機、風扇;裝有風扇的通風罩或循環氣罩, 不論是否裝有過濾器:
空氣調節器, 裝有電扇及調溫、調濕裝置, 包括不能單獨調濕的空調器:
使用液體燃料、粉狀固體燃料或氣體燃料的爐用燃燒器;機械加煤機, 包括其機械爐篦、機械出灰器及類似裝置:
非電熱的工業或實驗室用爐及烘箱, 包括焚燒爐:
電氣或非電氣的冷藏箱、冷凍箱及其他制冷設備;熱泵, 但稅目84.15的空氣調節器除外:
利用溫度變化處理材料的機器、裝置及類似的實驗室設備, 例如, 加熱、烹煮、烘炒、蒸餾、精餾、消毒、滅菌、汽蒸、干燥、蒸發、氣化、冷凝、冷卻的機器設備, 不論是否電熱的(不包括稅目85.14的爐, 烘箱及其他設備), 但家用的除外;非電熱的快速熱水器或貯備式熱水器:
砑光機或其他滾壓機器及其滾筒, 但加工金屬或玻璃用的除外:
離心機, 包括離心干燥機;液體或氣體的過濾、凈化機器及裝置:
洗碟機;瓶子及其他容器的洗滌或干燥機器;瓶、罐、箱、袋或其他容器裝填、封口、密封、貼標簽的機器;瓶、罐、管、筒或類似容器的包封機器;其他包裝或打包機器(包括熱縮包裝機器);飲料充氣機:
衡器(感量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 包括計數或檢驗用的衡器;衡器用的各種砝碼、秤砣:
液體或粉末的噴射、散布或噴霧的機械器具(不論是否手工操作);滅火器, 不論是否裝藥;噴槍及類似器具;噴汽機、噴砂機及類似的噴射機器:
滑車及提升機, 但倒卸式提升機除外;卷揚機及絞盤;千斤頂:
船用桅桿式起重機;起重機, 包括纜式起重機;移動式吊運架、跨運車及裝有起重機的工作車:
叉車;其他裝有升降或搬運裝置的工作車:
其他升降、搬運、裝卸機械(例如, 升降機、自動梯、輸送機、纜車):
氣壓升降機及輸送機 關稅
地下連續運貨或材料升降、輸送機 關稅
其他斗式連續運貨升降、輸送機 關稅
其他帶式連續運貨升降、輸送機 關稅
其他鏈式連續運送貨升降、輸送機 關稅
輥式連續運送貨升降、輸送機 關稅
其他未列名連續運貨升降、輸送機 關稅
自動梯及自動人行道 關稅
- 纜車、座式升降機、滑雪拉索、索道用牽引裝置:
- 其他機械
- 8429
機動推土機、側鏟推土機、筑路機、平地機、鏟運機、機械鏟、挖掘機、機鏟裝載機、搗固機械及壓路機:
泥土、礦物或礦石的運送、平整、鏟運、挖掘、搗固、壓實、開采或鉆探機械;打樁機及拔樁機;掃雪機及吹雪機:
專用于或主要用于稅目84.25至84.30所列機械的零件:
農業、園藝及林業用整地或耕作機械;草坪及運動場地滾壓機:
收割機、脫粒機, 包括草料打包機;割草機;蛋類、水果或其他農產品的清潔、分選、分級機器, 但稅目84.37的機器除外:
擠奶機及乳品加工機器:
制酒、制果汁或制類似飲料用的壓榨機、軋碎機及類似機器:
農業、園藝、林業、家禽飼養業或養蜂業用的其他機器, 包括裝有機械或熱力裝置的催芽設備;家禽孵卵器及育雛器:
種子、谷物或干豆的清潔、分選或分級機器;谷物磨粉業加工機器或谷物、干豆加工機器, 但農業用機器除外:
本章其他稅目未列名的食品、飲料工業用的生產或加工機器, 但提取、加工動物油脂或植物固定油脂的機器除外:
纖維素紙漿、紙及紙板的制造或整理機器:
書本裝訂機器, 包括鎖線訂書機:
其他制造紙漿制品、紙制品或紙板制品的機器, 包括各種切紙機:
制版用的機器、器具及設備(稅目84.56至84.65的機床除外);印刷用版(片)滾筒及其他部件;制成供印刷用(例如, 刨平、壓紋或拋光)的版(片)滾簡及石板:
用于稅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滾筒及其他印刷部件進行印刷的機器;其他打印機、復印機及傳真機, 不論是否組合式;上述機器的零件及附件:
化學紡織纖維擠壓、拉伸、變形或切割機器:
紡織纖維的預處理機器;紡紗機、并線機、加捻機及其他生產紡織紗線的機器;搖紗機、絡紗機(包括卷緯機)及處理稅目84.46或84.47所列機器用的紡織紗線的機器:
織機:
針織機、縫編機及制粗松螺旋花線、網眼薄紗、花邊、刺繡品、裝飾帶、編織帶或網的機器及簇絨機:
稅目84.44、84.45、84.46或84.47所列機器的輔助機器(例如, 多臂機、提花機、自停裝置及換梭裝置);專用于或主要用于稅目84.44、84.45、84.46或84.47所列機器的零件、附件(例如, 錠子、錠殼、鋼絲針布、梳、噴絲頭、梭子、綜絲、綜框、針織機用針):
成匹、成形的氈呢或無紡織物制造或整理機器, 包括制氈呢帽機器;帽模:
家用型或洗衣房用洗衣機, 包括洗滌干燥兩用機:
紗線、織物及紡織制品的洗滌, 清潔、絞擰、干燥、熨燙、擠壓、(包括熔壓)、漂白、染色、上漿、整理、涂布或浸漬機器(稅目84.50的機器除外);列諾倫(亞麻油地氈)及類似鋪地制品的布基或其他底布的漿料涂布機器;紡織物的卷繞、退繞、折疊、剪切或剪齒邊機器:
縫紉機, 但稅目84.40的鎖線訂書機除外;縫紉機專用的特制家具、底座及罩蓋;縫紉機針:
生皮、皮革的處理、鞣制或加工機器, 鞋靴、毛皮及其他皮革制品的制作或修理機器, 但縫紉機除外:
金屬冶煉及鑄造用的轉爐、澆包、錠模及鑄造機:
金屬軋機及其軋輥:
用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聲波、放電、電化學法、電子束、離子束或等離子弧處理各種材料的加工機床;水射流切割機:
加工金屬的加工中心、單工位組合機床及多工位組合機床:
切削金屬的車床(包括車削中心):
切削金屬的鉆床、鏜床、銑床、攻絲機床(包括直線移動式動力頭鉆床), 但稅目84.58的車床(包括車削中心)除外:
用磨石、磨料或拋光材料對金屬或金屬陶瓷進行去毛刺、刃磨、磨削、珩磨、研磨、拋光或其他精加工的機床, 但稅目84.61的切齒機、齒輪磨床或齒輪精加工機床除外:
切削金屬或金屬陶瓷的刨床、牛頭刨床、插床、拉床、切齒機、齒輪磨床或齒輪精加工機床、鋸床、切斷機及其他稅目未列名的切削機床:
加工金屬的鍛造(包括模鍛)或沖壓機床:加工金屬的彎曲、折疊、矯直、矯平、剪切、沖孔或開槽機床;其他加工金屬或硬質合金的壓力機:
金屬或金屬陶瓷的其他非切削加工機床:
石料、陶瓷、混凝土、石棉水泥或類似礦物材料的加工機床、玻璃冷加工機床:
木材、軟木、骨、硬質橡膠、硬質塑料或類似硬質材料的加工機床(包括用打釘或打U形釘、膠粘或其他方法組合前述材料的機器):
專用于或主要用于稅目84.56至84.65所列機器的零件、附件, 包括工件或工具的夾具、自啟板牙切頭、分度頭及其他專用于機床的附件:各種手提工具的工具夾具:
手提式風動或液壓工具及本身裝有電動或非電動動力裝置的手提式工具:
焊接機器及裝置, 不論是否兼有切割功能, 但稅目85.15的貨品除外;氣體加溫表面回火機器及裝置:
計算機器及具有計算功能的袖珍式數據記錄、重現及顯示機器;裝有計算裝置的會計計算機、郵資蓋戳機、售票機及類似機器;現金出納機:
自動數據處理設備及其部件;其他稅目未列名的磁性或光學閱讀機、將數據以代碼形式轉錄到數據記錄媒體的機器及處理這些數據的機器:
其他辦公室用機器(例如, 膠版復印機、油印機、地址印寫機、自動付鈔機、硬幣分類、計數及包裝機、削鉛筆機、打洞機或訂書機):
專用于或主要用于稅目84.69至84.72所列機器的零件、附件(罩套、提箱及類似品除外):
泥土、石料、礦石或其他固體(包括粉狀、漿狀)礦物質的分類、篩選、分離、洗滌、破碎、磨粉、混合或攪拌機器;固體礦物燃料、陶瓷坯泥、未硬化水泥、石膏材料或其他粉狀、漿狀礦產品的粘聚或成形機器;鑄造用砂模的成形機器:
白熾燈泡、燈管、放電燈管、電子管、閃光燈泡及類似品的封裝機器;玻璃或玻璃制品的制造或熱加工機器:
自動售貨機(例如, 出售郵票、香煙、食品或飲料的機器), 包括錢幣兌換機:
本章其他稅目未列名的橡膠或塑料及其產品的加工機器:
本章其他稅目未列名的煙草加工及制作機器:
本章其他稅目未列名的具有獨立功能的機器及機械器具:
金屬鑄造用型箱;型模底板;陽模;金屬用型模(錠模除外)、硬質合金、玻璃、礦物材料、橡膠或塑料用型模:
用于管道、鍋爐、罐、桶或類似品的龍頭、旋塞、閥門及類似裝置, 包括減壓閥及恒溫控制閥:
滾動軸承:
傳動軸(包括凸輪軸及曲柄軸)及曲柄;軸承座及滑動軸承;齒輪及齒輪傳動裝置;滾珠或滾子螺桿傳動裝置;齒輪箱及其他變速裝置, 包括扭矩變換器;飛輪及滑輪, 包括滑輪組;離合器及聯軸器(包括萬向節):
密封墊或類似接合襯墊, 用金屬片與其他材料制成或用雙層或多層金屬片制成;成套或各種不同材料的密封墊或類似接合襯墊, 裝于袋、套或類似包裝內;機械密封件:
專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導體單晶柱或晶圓、半導體器件、集成電路或平板顯示器的機器及裝置;本章注釋九(三)規定的機器及裝置, 零件及附件:
本章其他稅目未列名的機器零件, 不具有電氣接插件、絕緣體, 線圈、觸點或其他電氣器材特征的:
第八十五章 電機、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制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分類編碼84283920輥式連續運送貨升降、輸送機
歸類信息 · 以下商品曾歸入該稅號,僅供歸類參考:
動力滾筒輸送線 ,涂裝流水線噴砂房掛壁式三維升降機 ,
滾筒輸送線 ,組合式鱗板輸送機,
轉彎輥道輸送機, 堆積式滾筒線,滾筒線輸送機 ,振動輸送機械 ,
雙鏈積放輥輸送機, 螺旋升降機 ,豪華鋁合金液壓升降機,
輥道輸送機 ,螺旋攪拌輸送機 ,永磁滾筒 ,
滾筒線, 伸縮式輥子輸送機,
包膠滾筒 ,長條滾筒線 鋁型材輸送機, 滾道線 ,剪叉式升降機 ,油冷式電動滾筒,
O帶輥道輸送機 ,單鏈輥子輸送機 ,圓帶傳動輥子輸送機, 帶式輸送機傳動滾筒, 外裝式電動滾筒, 螺旋振動輸送機 ,輸送機塑料滾輪輸送機
類章注釋 第十六類 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制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一、本類不包括:
(一)第三十九章的塑料或稅目40.10的硫化橡膠制的傳動帶、輸送帶;除硬質橡膠以外的硫化橡膠制的機器、機械器具、電氣器具或其他專門技術用途的物品(稅目40.16);
(二)機器、機械器具或其他專門技術用途的皮革、再生皮革(稅目42.05)或皮毛(稅目43.03)的制品;
(三)各種材料(例如,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八章及第十五類的材料)制的筒管、卷軸、紆子、錐形筒管、芯子、線軸及類似品;
(四)提花機及類似機器用的穿孔卡片(例如,歸入第三十九章、第四十八章或第十五類的);
(五)紡織材料制的傳動帶、輸送帶或帶料(稅目59.10)或專門技術用途的其他紡織材料制品(稅目59.11);
(六)稅目71.02至71.04的寶石或半寶石(天然、合成或再造)或稅目71.16的完全以寶石或半寶石制成的物品,但已加工未裝配的唱針用藍寶石和鉆石除外(稅目85.22);
(七)第十五類注釋二所規定的賤金屬制通用零件(第十五類)及塑料制的類似品(第三十九章);
(八)鉆管(稅目73.04);
(九)金屬絲、帶制的環形帶(第十五類);
(十)第八十二章或第八十三章的物品;
(十一)第十七類的物品
(十二)第九十章的物品;
(十三)第九十一章的鐘、表及其他物品;
(十四)稅目82.07的可互換工具及作為機器零件的刷子(稅目96.03);類似的可互換工具應按其構成工作部件的材料歸類(例如,歸入第四十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四十五章、第五十九章或稅目68.04、69.09);
(十五)第九十五章的物品。
(十六)打字機色帶或類似色帶,不論是否裝軸或裝盒(按其材料屬性歸類;如已上油或經其他方法處理能著色的,應歸入稅目96.12)。
二、除本類注釋一、第八十四章注釋一及第八十五章注釋一另有規定的以外、機器零件(不屬于稅目84.84、85.44、85.45、85.46或85.47所列物品的零件)應按下列規定歸類:
(一)凡在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的稅目(稅目84.09、84.31、84.48、84.66、84.73、84.87、85.03、85.22、85.29、85.38、85.48除外)列名的貨品,均應歸入該兩章的相應稅目;
(二)專用于或主要用于某一種機器或同一稅目的多種機器(包括稅目84.79或85.43的機器)的零件,應與該種機器一并歸類,或酌情歸入稅目84.09、84.31、84.48、84.66、84.73、85.03、85.22、85.29、85.38。但能同時主要用于稅目85.17和85.25至85.28所列機器的零件,應歸入稅目85.17;
(三)所有其他零件應酌情歸入稅目84.09、84.31、84.48、84.66、84.73、85.03、85.22、85.29或85.38,如不能歸入上述稅目,則應歸入稅目84.87或85.48.
三、由兩部及兩部以上機器裝配在一起形成的組合式機器,或具有兩種及兩種以上互補或交替功能的機器,除條文另有規定的以外,應按具有主要功能的機器歸類。
四、由不同獨立部件(不論是否分開或由管道、傳動裝置、電纜或其他裝置連接)組成的機器(包括機組),如果組合后明顯具有一種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某個稅號所列功能,則全部機器應按其功能歸入有關稅目。
五、上述各注釋所稱“機器”,是指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各稅目所列的各種機器、設備、裝置及器具。
第八十四章 核反應堆、鍋爐、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一、本章不包括:
(一)第六十八章的石磨、石碾及其他物品;
(二)陶瓷材料制的機器或器具(例如,泵)及供任何材料制的機器或器具用的陶瓷零件(第六十九章);
(三)實驗室用玻璃器(稅目70.17);玻璃制的機器、器具或其他專門技術用途的物品及其零件(稅目70.19或70.20);
(四)稅目73.21或73.22的物品或其他賤金屬制的類似物品(第七十四章至第七十六章或第七十八章至第八十一章);
(五)稅目85.08的真空吸塵器。
(六)稅目85.09的家用電動器具;或稅目85.25的數字照相機;
(七)非機動的手工操作地板清掃器(稅目96.03)。
二、除第十六類注釋三及本章注釋九另有規定的以外,如果某種機器或器具既符合稅目84.01至84.24或稅目84.46中一個或幾個稅目的規定,又符合稅目84.25至84.80中一個或幾個稅目的規定,則應酌情歸入稅目84.01至84.24或稅目84.86中的相應稅目,而不歸入稅目84.25至84.80中的有關稅目。
但稅目84.19不包括:
(一)催芽裝置、孵卵器或育雛器(稅目84.36);
(二)谷物調濕機(稅目84.37);
(三)萃取糖汁的浸提裝置(稅目84.38);
(四)紗線、織物及紡織制品的熱處理機器(稅目84.51);
(五)溫度變化(即使必不可少)僅作為輔助功能的機器設備。
稅目84.22不包括:
(一)縫合袋子或類似品用的縫紉機(稅目84.52);
(二)稅目84.72的辦公室用機器。
稅目84.24不包括:
噴墨印刷(打印)機器(稅目84.43)。
三、如果用于加工各種材料的某種機床既符合稅目84.56的規定,又符合稅目84.57、84.58、84.59、84.60、84.61、84.64或84.65的規定,則應歸入稅目84.56。
四、稅目84.57僅適用于可以完成下列不同形式機器操作的金屬加工機床,但車床(包括車削中心)除外:
(一)按照機械加工程序從刀具庫中自動更換刀具(加工中心);
(二)同時或順序地自動使用不同的動力頭對固定不動的工件進行加工(單工位組合機床);
(三)自動將工件送向不同的動力頭(多工位組合機床)。
五、(一)稅目84.71所稱“自動數據處理設備”,是指:具有如下功能的機器:
1.存儲處理程序和執行程序直接需要的起碼的數據;
2.按照用戶的要求隨意編輯程序;
3.按照用戶指令進行算術計算;以及
4.在運行過程中,可不需人為干預而通過邏輯判斷,執行一個處理程序,這個處理程序可改變計算機指令的執行。
(二)自動數據處理設備可以是一套由若干單獨部件所組成的系統。
(三)除本條注釋(四及五)另有規定以外,一個部件如果符合下列所有規定,即可視為自動數據處理系統的一部分:
1.專用于或主要用于自動數據處理系統;
2.可以直接或通過一個或幾個其他部件同中央處理器相聯接;
3.能夠以本系統所使用的方式(代碼或信號)接收或傳送數據。
自動數據處理設備的部件如果單獨報驗,應歸入稅目84.71
但是,鍵盤、X-Y座標輸入裝置及盤(片)式存儲部件,只要符合上述注釋(三)2及(三)3所列的規定,應一律作為稅目84.71的部件歸類;
(四)稅目84.71不包括單獨報驗的下述設備,即使該設備符合上述注釋五(三)的所有規定:
1.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不論是否組合在一起;
2.發送或接收聲音、圖像或其他數據的設備,包括無線或有線網絡通信設備;(例如,局域網或廣域網)通信設備
3.揚聲器及傳聲器(麥克風);
4.電視攝像機、數字照相機及視頻攝錄一體機;
5、監視器及投影機,未裝有電視接收的裝置。
(五)裝有自動數據處理設備或與自動數據處理設備連接使用,但卻從事數據處理以外的某項專門功能的機器,應按其功能歸入相應的稅目,對于無法按功能歸類的,應歸入未列名稅目。
六、稅目84.82還包括最大直徑及最小直徑與標稱直徑相差均不超過1%或0.05毫米(以相差數值較小的為準)的拋光鋼珠,其他鋼珠歸入稅目73.26.
七、具有一種以上用途的機器在歸類時,其主要用途可作為唯一的用途對待。除本章注釋二、第十六類注釋三另有規定的以外,凡任何稅目都未列明其主要用途的機器,以及沒有哪一種用途是主要用途的機器,均應歸入稅目84.79.。稅目84.79還包括將金屬絲、紡織紗線或其他各種材料以及它們的混合材料制成繩、纜的機器(例如,捻股機、絞扭機、制纜機)。
八、稅目84.70所稱“袖珍式”,僅適用于外形尺寸不超過170毫米×100毫米×45毫米的機器。
九、(一)第八十五章注釋八(一)、(二)中對“半導體器件”和“集成電路”的相關描述同樣適用于本條注釋和稅目84.86。本條注釋和稅目84.86的描述中所稱“半導體器件”也包括光敏半導體器件和發光二極管。
(二)本條注釋和稅目84.86所稱“平板顯示器的制造”,包括將各層基片制造成平板的設備,但不包括玻璃的制造設備將印刷電路板或其他電子元件裝配在平板上的設備。“平板顯示”不包括陰極射線管技術。
(三)稅目84.86也包括下列機器及裝置,其專用或主要用于:
1.制造或修補掩膜版及刻線;
2.組裝半導體器件或集成電路;
3.升降、搬運、裝卸單晶柱、圓片、半導體器件、集成電路及平板顯示器。
(四)除十六類注釋一及第八十四章注釋一另有規定的以外,符合稅目84.86規定的機器及裝置,應歸入該稅目而不歸入本目錄的其他稅目。
一、子目號8471.49所稱“系統”是指各部件符合第八十四章注釋五(三)所列條件,并且至少由一個中央處理部件、一個輸入部件(例如,鍵盤或掃描儀)和一個輸出部件(例如,視頻顯示器或打印機)組成的自動數據處理設備。
二、子目號8482.40僅包括滾柱直徑相同,最大不超過5毫米,且長度至少是直徑三倍的圓滾柱軸承,滾柱的兩端可以磨圓。
輸送機關稅信息 基本關稅信息
| 稅號 |
最惠(%)MFN |
普通(%)GEN |
增值稅率(%)VAT |
出口退稅(%)ED |
計量單位 Unit |
對美加征關稅(%) |
| 84283920 |
5 |
30 |
13 |
13 |
臺/千克 / set/kilogram |
25 |
申報要素 1:品牌類型;2:出口享惠情況;3:用途;4:運送方式;5:工作構件類型(斗式、帶式等);6:品牌;7:型號;(以下要素僅上海海關要求)8:GTIN;9:CAS
分類編碼84283990其他未列名連續運貨升降、輸送機
歸類信息 · 以下商品曾歸入該稅號,僅供歸類參考:
電纜輸送機 ,管道斜板式鎖氣器, 帶式調速定量給料機 ,輕型封閉軌,積放式懸掛輸送機, 干燥輸送機 ,隔爆螺旋輸送機 ,冷凝瓶干燥輸送機, 沖床自動送料器 雙向滾輪取料機 鍋爐給煤裝置 高架固定式輸送機 ,自動化氣動送料機構 電瓶車車載式液壓升降臺 爬坡擱板式輸送線 板式喂料機 散糧專用埋刮板輸送機 高速送料機 星形卸灰閥 堆取料機
鏈鈑輸送線庫底卸料系統 移動式輸送機 原料提升機 剪叉自行式升降平臺 自動送料倉 移動式架高伸縮裝倉機 單機式計量膠帶給煤機 供料機 木板式流水線 剪叉式高空作業臺
關稅信息
| 稅號 |
最惠(%)MFN |
普通(%)GEN |
增值稅率(%)VAT |
出口退稅(%)ED |
計量單位 Unit |
對美加征關稅(%) |
| 84283990 |
5 |
30 |
13 |
13 |
臺/千克 / set/kilogram |
20 |
申報要素 1:品牌類型;2:出口享惠情況;3:用途;4:運送方式;5:工作構件類型(斗式、帶式等);6:品牌;7:型號;(以下要素僅上海海關要求)8:GTIN;9:CAS
分類編碼84283300其他帶式連續運貨升降、輸送機
歸類信息 · 以下商品曾歸入該稅號,僅供歸類參考:
整芯輸送帶, 懸掛式鏈條輸送流水線, 移動式皮帶輸送設備, 防靜電PVC皮帶線, 食品傳送帶, 移動式膠帶式輸送機, 大傾角波狀擋邊輸送機, 傳送帶輸送機 ,工程塑料鏈板輸送機, 移動式磁選皮帶機, 膠帶傳送機 ,轉彎式皮帶輸送線 ,繩架式帶式輸送機, 飲料瓶輸送機 ,成像膠帶輸送機, 皮帶流水線, 移動式皮帶運輸機 ,鋁合金雙皮帶流水線, 皮帶轉送線 ,雙管型螺旋輸送機, 大傾角波形擋邊帶, 雙列式皮帶輸送機 ,PVC帶輸送機, 擋板式皮帶輸送機, 塑鋼網帶輸送機, 皮帶輸送生產線 ,稱重式膠帶給料機, 皮帶輸送工作線, 化成皮帶機, 傾斜皮帶輸送機,
皮帶輸送機 關稅信息 基本關稅信息
| 稅號 |
最惠(%)MFN |
普通(%)GEN |
增值稅率(%)VAT |
出口退稅(%)ED |
計量單位 Unit |
對美加征關稅(%) |
| 84283300 |
5 |
30 |
13 |
13 |
臺/千克 / set/kilogram |
25 |
申報要素 1:品牌類型;2:出口享惠情況;3:用途;4:運送方式;5:工作構件類型(斗式、帶式等);6:品牌;7:型號;(以下要素僅上海海關要求)8:GTIN;9:CAS